close

測試車輛:Altis 1.8


屏東-->花蓮:550以內。


花蓮-->台北:400以內。修正:500以內。(不確定因素:烏龜車)


載重情況下,高速(70km以上)每升95汽油約跑20公里。


西部:光過路費就快要追上某些廉價時段的車票,就金錢來考量的話不建議,但是以時間來說,除了高鐵和飛機外都沒有自己開來得快。金錢和時間的取捨,自己衡量吧XD


結論:該開車的時候還是要開車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sc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