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都要我說兩遍了,


還說我龜毛、脾氣沒改、想太多。


那我下次說一遍就好,好話不說第二遍,


省得被找碴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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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媽聽到什麼不滿意的話,就說:這樣你還是沒有進步#$%之類的。


基本上,我只是把話重複了一遍而已。然後加上一句:不過不要想太多。


這和進步扯得上什麼關係?


見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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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當兵的時候哪來這麼多錢可以借妳女兒?


這一點也不重要吧,錢不一定是當兵的時候存的。


更何況,重點是:


為什麼曾經當過正式老師半年以上的人,


要向月薪六千塊的可憐阿兵哥借這麼多錢吧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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儘管大部分的人都覺得向窮阿兵哥借錢很誇張。


但更誇張的是,有人從來就沒有把「這些』放在心中。


當初借錢的時候,沒有第二句話,我就借了。


但是事後呢?分手後的一年,什麼話都聽過了。


什麼不用心、不珍惜、不重視之類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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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樣的人,會在分手前兩個星期向人借一大筆錢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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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過什麼樣的生活,我是管不到。


但是不要帶給別人困擾就行。


說什麼,『難道我想怎樣怎樣都不行嗎?』


行啊!


不要造成別人的困擾就行。


而實際上呢,


連自己弄出來的事情都沒辦法收尾的人,說想過自己想過的生活,怎麼可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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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sc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