許多許多的變故,使得原本計畫好的花蓮之旅,被切割得支離破碎。


這就是「變」。一個活著就必須去習慣的東西,在我還沒有把力量取回前,我得要和它和平相處。


一通電話,就可以讓我留在花蓮的時間,從兩天變成不到一天,反正,我真的是因為喜歡開車,喜歡幫爸爸(襄爸)開車,所以才去花蓮的。


這是事實,所以我星期六開去,星期日早上坐火車回來屏東,看起來很蠢,但至少目的之一達到了。


真要說蠢,我現在還活著就是最蠢的一件事情了。


為了一個已經不愛自己的人,為了一個把我當成僅僅是「曾經擁有一段特別感情」的人,我要被傷害多久?要自己折磨自己多久?我才會醒過來?


這兩個星期以來,趁著站哨的時候,因為多半是夜哨,沒有燈火,只好站著想事情(為什麼站著?因為沒椅子可坐著)。


我又想起了很多事情,為什麼會在傷心的時候寫下一些東西,這是要給誰看的?不太可能是給襄看的,或者說,給襄看應該不是我最大的目的,為了一個不知道何年何月還會來關心自己的人寫東西,看起來不切實際(是的,我知道事實是什麼)。


那麼是為了誰?


其實還是為了自己。


為了那個日後破繭而出,再度超越障礙,突破人生低潮而可能目空一切的自己。為了讓他保有溫柔、謙卑、反省的心而寫的。


為了讓他「記得」,所以過去的我要留下訊息給未來的「自己」,就像我過去所做的一樣,只要我知道去哪裡找回這些,我就可以在重生後重拾記憶。


很玄對不對?


這要從人的自我保護機制開始說起,聽說,在遭遇到重大創傷的時候,有的人會選擇這段傷心的回憶遺忘、或藏在心底。


就像我,已經開始消除自己的記憶,因為太痛苦,只好選擇遺忘,即使深刻得早已刻畫在靈魂上。


可以忘得了多少?看受傷的程度而定。我,曾經連為什麼失敗都遺忘了...而對過去的我留下的訊息感到曖昧難解。


除非喚醒靈魂的記憶,也許是幾個字、幾句話、或者一個場景、一段音樂。


所以儘管以為自己已經封閉了所有情感,但在看到動漫畫感動的場景時、走在路上聽到動人的旋律時,


淚,還是會滑下。從那已經被層層屏蔽起來的靈魂深處。


當一切再度被想起,當經驗再度整合,我又是我了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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