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先聲明,本篇網誌絕非又去哪、看了誰寫了什麼、所以又亂想了,不是這樣的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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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哭醒了,很久沒有過。

因為夢中想到了噗上看過的文:

『再好的東西,都有失去的一天。

再深的記憶,也有淡忘的一天。

再愛的人,也有遠走的一天。

再美的夢,也有甦醒的一天。』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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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天吧?

夢中,又見到了熟悉的你。

但即使是在夢中,

我也知道,

你不再是那個,

還會在乎我的你。

儘管外表看來,你是,

也一直是,我最愛的那個你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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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分手之後,

我認識了幾位朋友,

都問過我一句話:

『我,會不會是你EX的代替品?』




問這句話的人,

也就從這一瞬間開始,就列入『應該不是我要的』的觀察名單。

原因很簡單:

1. 你覺得你有資格代替得了她嗎?(請參考上面圖片)

2. 我要一個代替品做什麼?

3. 會這樣說的人,也太小看別人了。

4. 沒信心的人,豈不是要天天擔心EX歸來(不管現實中有沒有可能)?然後天天拿這問題煩我?(心胸太狹小了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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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手後不可以做朋友,因為彼此傷害過;也不可以做敵人,因為彼此深愛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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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篇文章是這樣結束的...

所以,

我想,這才是你不想要再有聯絡的原因。

這原因,我卻想了好久好久...




後來,我學會了放棄。

因為只有放棄、放開、放手,

才能夠活下去、走下去,或者,去獲得更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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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有人問過我,為什麼曾經想考學士後醫科,

因為我想要賺大錢、救人、當個好人,等你回來。

因為,曾經...你要我等十年...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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於是,我把『放棄』和我的天賦結合在一起。

去做我目前做的事情。

於是,省去了準備考試以及念學士後醫等至少六年的時間,

達到了預定的目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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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哭,

是因為,就算我現在的月薪是以前的四倍,

也換不回,

我最愛的你,

回頭,看我一眼...

可以嗎?

可能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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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天微亮之際,敲完此文。

早安... 曾經(也一直是),我最愛的E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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