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夠將生命熱血地投注在喜歡的事物上,

 就是我最喜歡她的原因!!!

因為即使只是陪在身旁,

也可以感受到靈魂的熱度!!!

也才能,感受到我的存在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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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,都過去了,

但我會懷念,燃燒靈魂的感動!

謝謝你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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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sc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