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及教學設備(不分金額大小及軟硬體)採購案件已逾收件日期 ,依規定逾期填單恕不受理
依第20次採購委員會決議,業經校長同意後實施 ,10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及教學設備(不分金額大小及軟硬體)採購案件須於每年12/31前提單採購,以利採購作業於會計年度結束前完成及確實達到教學目的。( 原公告日期為960627)
******
結果:連五萬元的軟體都不能買,現在還要補簽呈。
******
心得:$%@!*&#...
******
簡評:心得從來沒有這麼短過。
******
其實,這是960627原公告...
如果網頁有更改,絕對不是我改的...
******
無言...
是我國文能力太差...還是...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