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及教學設備(不分金額大小及軟硬體)採購案件已逾收件日期 ,依規定逾期填單恕不受理


依第20次採購委員會決議,業經校長同意後實施 ,100萬元以上儀器設備及教學設備(不分金額大小及軟硬體)採購案件須於每年12/31前提單採購,以利採購作業於會計年度結束前完成及確實達到教學目的。( 原公告日期為960627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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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:連五萬元的軟體都不能買,現在還要補簽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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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得:$%@!*&#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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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評:心得從來沒有這麼短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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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,這是960627原公告...



如果網頁有更改,絕對不是我改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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無言...


是我國文能力太差...還是...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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