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人


只會說:『我放棄了你才改...我該說什麼? 』


而實際上,是她自己不願意去看見別人的改變。


她只一心一意的相信,


那個別人,就一直和她想得一樣,


和以前一樣固執,永遠不會承認有需要改變的地方。

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emily0214-blueocean/article?mid=2778&prev=2781&next=2775


這是一篇好文,文中的那兩段『


若你此刻已有一位長久相伴的伴侶,不要再隨便三心二意地猶疑了,我們往往不易察覺感情中的一個陷阱,就是“近親生慢侮”,也就是經濟學中的鐵律“邊際效益遞減法則”,跟你在一起越久的人,就越容易麻木與忽視,而新鮮的“際遇”總是那麼動人可愛。


  在感情對待中,難免有摩擦與無心的傷害,而且論得罪自己的次數累加起來最多的人,當然是跟我們在一起最久、最親近的人,而新歡呢?又還沒開始有得罪你的機會,再加上他的刻意討好,所以新歡怎麼看怎麼可愛,舊愛怎麼看怎麼討厭。 但別忘了,新歡身上總是有不確定的未知數,舊愛身上就是有難得的熟悉感、確定感、信賴感。千萬不要隨便在偶然的“際遇”中迷失了自己,錯放了幸福溫暖的手。


』更是經典。


而背棄別人的人,轉貼這篇文章在自己的版上,現在看來,更是諷刺。


這是在加強自己的信念,還是在為自己現在的任性開脫?


『我不要你傷害我之後才對我好


這樣只是讓我更難過』


這兩句話,才是今天的收穫。


偏偏,可笑的是


傷害她是在分手後,


所以分手的理由依舊可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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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前的4月1日


那個被遺棄、無助


被最深愛、


最親信的人打落地獄的



安息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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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sc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