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愛過才知道 恨不算甚麼...』


其實這句歌詞,少了一個字...


在恨的前面,少了一個『被』。


什麼時候,才能放下手邊所擁有的一切。


去想想,對心愛的人而言,什麼才是好的。


如果,為了她好,是否真的能放得下:


放下自尊、放下自己在她心目中的形象、


只是單純為了她好,即使,被恨也無所謂...


因為從此,她會過得很幸福、很快樂、心中再也沒有愧疚,再也不會想到...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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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這一次,只有萬分之一的機率,能同時救回兩個人。


但是只要妳能開心,其他的,又算得了什麼呢...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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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scot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