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你搬回來附近住就好了,這樣你就會有更多的時間可以放在工作上。就不會因為通車花這麼多時間了。而且精神渙散開車其實頗危險。
但是沒有她陪著我,會覺得孤單。
那就讓她和你一起住,讓她騎機車上學吧?
機車已經被媽寄去台北了。
我那邊有一台,放在叔叔那邊。
我想她可能不願意騎吧?因為那是你的東西。
那我的相機呢?那也是我的東西啊。如果她真的愛你,那她一定會願意騎。
......
所以,只是一個藉口而已。
--
是的,如果真的愛一個人。自尊算什麼?
即使是在分手的那段時間,黑暗的召喚是如此誘人。
我也不願意輕易尋死,因為那會傷害到她。
活著雖然丟臉,但是,總比讓她接受打擊好...
--
無窮的黑暗
逃開吧!逃開吧!大家都在等你啊...千年過去了,只有你,還在人世輪迴啊!
死了,這輩子沒想起來的,還是得重來一次啊!
重新來過會比現在還快樂吧?起碼,你會有十多年想不起你是誰啊...
我不要,我現在死了,襄病情會加重的。
那很簡單,你就讓她恨妳就行了...她就會忘記你了...
愚蠢,我何必這樣傷害自己深愛的人。這是你的濫主意吧?
反正,你遲早還是會有一樣的選擇的...嘿嘿嘿...
哼,我不會輸的!
你會的,因為你就是寧願犧牲你自己去換她的無愧無悔。哈哈哈哈...
可惡...
--
於是,2006年的某天,
我傷害了襄,失去了我最後一次的機會。
讓她從此可以不用把我的生死放在心上,真正的自由...
--
你好笨,沒想到你真的做了。
讓她一時難過,比讓她一輩子都愧疚來得好。
你好傻。真的...這樣做太傻了...
因為我一直都傻傻的愛著她,就讓我傻傻的離開吧...
何必呢?你原本擁有的23種『讓她忘記你』的選擇裡面,你選了最第二糟的一種。
那第一種是什麼?
你的死。
幸好我選的是第二種。
你唯一不傻的地方是:這是23種方法裡面第二快的一種。
那第一快的是什麼?
她的死。
幸好我沒選那一種。
留言列表